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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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學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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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間學士班:大一至大三生(建築系大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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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修後總學分數不得低於16學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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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間學士班:大四生(建築系大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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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修後總學分數不得低於9學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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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間學士班:延畢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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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修後至少需有一門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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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修學士班:大一至大五生(非延畢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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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修後總學分數不得低於9學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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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修學士班:延畢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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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修後至少需有一門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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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(含碩、博士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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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修後至少需有一門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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