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資格:
1. 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。 2. 家境確為清寒。 3. 上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等第績分平均 GPA 2.44(或百分制 70 分)以上,操行成績等第 A(或百分制 85分)以上。 4. 未接受任何其他獎學金(不含助學金)。
獎學金名額與金額: 理學院:所屬各系每系一名,每名一萬元,但化學系每名二萬元。 詳細辦法與申請表格請見附件一、附件二。
請於3/09(一)前將相關資料繳交至系辦申請。